百邦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5:59:34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以现场
及通讯方式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英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英女士和康鹏飞先生具备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李英女士和康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1 提名李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提名康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声明:李英女士和康鹏飞先生最近两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英,女,198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
务会计专业。2004 年至 2011 年,就职于北京西单太平洋百货公司。2012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李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李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康鹏飞,男,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社区管理
专业,专科学历。2011 年加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台技术支持部门至今,现任培训师职务。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康鹏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康鹏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