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6 18:18:33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2024-08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 1 号院 1 号楼中电建
科技创新产业园 A 座 80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743,327,0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56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焰章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彭冈、刘易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杨献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726,547,854 99.8278 13,647,318 0.1401 3,131,868 0.0321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93,188,762 81.5249 110,181,068 18.2131 1,585,297 0.262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72,129,887 98.2429 169,063,604 1.7352 2,133,549 0.0219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92,816,410 81.4633 110,335,320 18.2386 1,803,397 0.298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1 关于中国电力 588,175,941 97.2264 13,647,318 2.2559 3,131,868 0.5177
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聘请 2024
年年报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
2 关于中国电建 493,188,762 81.5249 110,181,068 18.2131 1,585,297 0.2620
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3 关于修订《中 433,757,974 71.7009 169,063,604 27.9465 2,133,549 0.3526
国电力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4 关于中国电力 492,816,410 81.4633 110,335,320 18.2386 1,803,397 0.2981
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及签署日
常关联交易协
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第 2、4 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电
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苏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