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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6 17:49:58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电话及口头通知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2月25 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及口头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召集人赵庆福先生已在会议上就会议通知事项作出了说明,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人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5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拟选举赵庆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赵庆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松旺;
委员:赵庆福、常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李良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良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孙绍斌先生和李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孙绍斌先生和李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本议案下共有二项子议案:
4.01 聘任孙绍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02 聘任李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 聘任孙绍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4.02 聘任李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赵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赵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赵庆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赵庆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对外币结算业务需求增加,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300 万美元(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 300 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如遇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与公司业务相关,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或上述资产的组合,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及涉及进出口业务的子公司分布在境内及越南,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
由金融机构代客开展衍生品交易。
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授权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及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对衍生品业务有关协议的签署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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