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5 19:56:38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本次增加投资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增强境外全资子公司整体的资金实力和运营管理效率,加深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泰国子公司增加投资 8,000 万美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办理境外投资相关工作。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激励和留住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充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拟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联董事孙超、李想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孙超、李想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其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若调整到预留部分,则调整后预留部分占授予总量的比例仍不能超过 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孙超、李想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