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自愿退伙暨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4 17:43:04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自愿退伙暨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原名称为:保新嘉泽(( 宁夏)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新嘉泽基金”或“嘉泽基金”或“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运营期限为三年,运营期限已到期,保新嘉泽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保利(( 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保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基金”)自愿退伙。根据保新嘉泽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计算标准、支
付期限,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保新嘉泽基金应支付保利基金管
理费 831,500 元及业绩报酬 1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新嘉泽基金已支付上述费用。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情况概述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嵘”)
与保利基金共同设立了保新嘉泽基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保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新能源开发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增加出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保新嘉泽基金出资情况详见本公告“二、保新嘉泽基金普通合伙人(管理人)自愿退伙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保新嘉泽基金具有控制权,保新嘉泽基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保新嘉泽基金普通合伙人(管理人)自愿退伙的相关情况
(一)保新嘉泽基金情况介绍
1、退伙前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6NP068Y
出资额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5 日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 保利(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保利(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许
经营范围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营业期限 2021 年 8 月 5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
2、本次普通合伙人退伙前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退伙前 退伙后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 认缴出 实缴 认缴 认缴出资 实缴
出资额 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保利(北京)私募基金管 普通合伙人 100 0.5% 0 -- -- --
理有限公司
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5% 100 100 0.5025% 100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800 99% 18,110 19,800 99.4975% 18,110
合计 20,000 100% 18,210 19,900 100% 18,210
3、保新嘉泽基金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37,722.64 18,028.38 25,624.15 18,140.51
净资产(万元) 17,681.75 17,817.91 18,029.22 18,135.97
营业收入(万元) 0 0 0 0
净利润(万元) -136.15 -211.32 -206.75 -74.03
4、保新嘉泽基金持有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保新嘉泽基金持有 1 个新能源发电项目(股权结构图
详见下图),装机容量 100MW,目前尚在建设期,尚未并网。保新嘉
泽基金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保新嘉泽基金管理人保利基金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保利(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1834095837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6号楼9层903室
住所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6月25日
法定代表人 赵鹏利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
企业性质
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19523)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名称 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除另有披露外,保利基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有相关利益安排的情形,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安排的情形。
(三)管理人自愿退伙暨进展情况
根据保新嘉泽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运营期限为三年,运营期限已到期,保新嘉泽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保利基金自愿退伙。
1、评估情况
根据保利基金的要求,保新嘉泽基金聘请了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对保新嘉泽基金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权益
出具了陕正德信评报字〔2024〕263 号《保利(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退伙事宜涉及的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评估范
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18,011.52 万元,评估值 18,124.93 万元,评
估增值 113.41 万元,增值率 0.63%;负债账面值 406.94 万元,评估
值 406.94 万元,评估无增减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 17,604.58 万元,
评估值 17,717.99 万元,评估增值 113.41 万元,增值率 0.64%。
至评估基准日,由于保利基金尚未实缴出资,因此保利基金在保新嘉泽基金的出资份额评估值为零。
2、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的支付情况
根据保新嘉泽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计算标准、支付期限,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保新嘉泽基金应支付保利基金管理费 831,500
元及业绩报酬 1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新嘉泽基金已支付上述费用。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管理费的支付情况说明
A、管理费的支付依据
根据保新嘉泽基金合伙协议“第八条 费用和支出”之“8.2 管理费”的约定:
“8.2.1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按下述规定向保利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上海嘉嵘担任普通合伙人不收取管理费。
(1)管理费的标准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a)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如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少于 2 亿元(含2 亿元),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为 200 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其中,第一年度管理费金额=200 万元×第一年度合伙企业实缴出资实际天数/365,前述第一年度合伙企业实缴出资实际天数是指自
募集完成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天数(自然日)。
b)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如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超出 2 亿元,则超出部分实缴出资对应的管理费以超出 2 亿元部分金额的 0.1%为基数按实际出资天数(自然日)计算。即管理费=200 万+(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2 亿元)×0.1%×(实际出资天数/365)。
为免歧义,上述实际出资天数是指自各笔实缴出资之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