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拓斯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4 17:23:31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4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斯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核准,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 亿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拓
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的转股期
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 年 3
月 9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拓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2.25 元/股。
2、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
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42.25 元/股调整为 26.1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3、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实际行
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2106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
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由原 26.19 元/股调
整为 26.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4、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 年 7 月 14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由原 26.18 元/股调整为 26.1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5、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 1 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下简称“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另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2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3,008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鉴于:①1 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②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均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及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7,408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 7.38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622,871.04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897,408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由原 26.16 元/股调整为 26.20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6、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
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原 26.20 元/股调整为 26.13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7、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
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公司以每股 7.309 元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588,672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4,302,603.65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办理
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5,418,858 股减少为424,830,186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
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由原
26.13 元/股调整为 26.1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8、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同意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424,830,224 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 3,330,240 股后为 421,499,984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43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已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起由原 26.16 元/股调整为 26.1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9、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8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拓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