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2-23 16:35:0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
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经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委托贷款展期的相关议案及材料,本次展期事项有利于公司项目资金的调度和安排,利息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以上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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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钟高 乔利杰 刘先松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