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20 17:21:0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佳华科技
股票代码:688051
2024 年 12 月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 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南街 2 号院保利 大都汇 T3 栋 14 层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大会审议通过投票表决办法并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董监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变更为现名称,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北京德皓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考虑到公司审计需求的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