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6:28:13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4-06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品公司”)拟依照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明珠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食品”),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制品公司存续经营,其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明珠食品将予以注销,明珠食品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由制品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1.公司名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86901166
3.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金铂园路 27 号-1
5.法定代表人:袁明舟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饲料生产;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医疗服务;旅游业务;游艺娱乐活动;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初级衣产品收购;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制
品公司资产总额54,276.55万元,净资产8,125.85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 43,796.04 万元,净利润-2,628.50 万元(以上数据已
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制品公司资产总额 74,726.38 万
元,净资产 7,005.11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2,095.90 万
元,净利润-1,120.7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制品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制品公司 100%股权。
10.经查询,制品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吸收合并方
1.公司名称:浙江明珠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744135880N
3.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金铂园路 27 号
5.法定代表人:袁明舟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饲料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医疗服务;旅游业务;游艺娱乐活动;检验检测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水产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明
珠食品资产总额 26,315.73 万元,净资产 10,606.12 万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850.13 万元,净利润 1.39 万元(以上数据已
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明珠食品资产总额 22,895.06 万
元,净资产 10,492.31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761.47 万
元,净利润-113.81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明珠食品为制品公司全资子公司,制品公司持有明珠食品 100%股权。
10.经查询,明珠食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式及相关安排
1.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并办理资产移交、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制品公司将接收和承继明珠食品所持有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制品公司继续存续经营,明珠食品将依法注销。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2.吸收合并双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