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投资:悦达投资关于对盐城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6:00:56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 2024-050 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盐城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支持盐城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祥新能源公司”)建设 70MW 渔光互补项目,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悦达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低碳公司”)与江苏悦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创投公司”)对悦祥新能源公司增资 5,000 万元。
悦达创投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因此与该关联人共同增资属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悦达低碳公司与关联人悦达创投公司对悦祥新能源公司增资 5,000 万元,其中悦达低碳公司按持股比例 80%增资
4,000 万元,悦达创投公司按持股比例 20%增资 1,000 万元,增资采用现金方式,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用途为建设 70MW 渔光互补项目。增资完成后,悦祥新能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 万元增至 5,5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悦达创投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因此与该关联人共同增资属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悦达创投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59251977XE,成立
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吴英华,注册资本:1 亿元,注
册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 号 1101 室,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等。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悦达创投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悦达创投公司总资产 10.20 亿元,所有
者权益 4.77 亿元,资产负债率 53.24%。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 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悦祥新能源公司基本情况
悦祥新能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1MADFFAFK2H,成
立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灌
河一路东延南侧浦一路东侧,法定代表人:陈奇,注册资本:500 万元,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悦达低碳公司持有其 80%股权,悦达创投公司持有其 20%股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悦祥新能源公司总资产 20.44 万元,所
有者权益-189.89 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为-189.89 元(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悦达低碳公司
乙方:悦达创投公司
丙方:悦祥新能源公司
(一)增资目的
为支持悦祥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渔光互补项目,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助力公司转型发展。
(二)增资金额及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股权比例,共同以现金方式对丙方进行增
资,其中甲方增资4,000万元,乙方增资1,000万元。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丙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限,对丙方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文件。
2.在股东会等决策机构中,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对涉及丙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协助丙方办理增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审批手续、签署必要文件、提供相关资料等。
4.遵守丙方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相关规定。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收甲方、乙方的增资款项,用于70MW渔光互补项目开发建设及公司日常经营。
2.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审批、备案手续,确保增资行为合法有效。
(五)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悦祥新能源公司建设70MW渔光互补项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悦达低碳公司与悦达创投公司对悦祥新能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向“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战略转型,加快建设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公司做大做强。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盐城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对盐城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乃文、徐海宁、李小虎、曾玮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从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悦达创投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悦达低碳公司与关联人悦达
创投公司共同设立悦祥新能源公司,其中悦达低碳公司认缴出资 400万元,持股比例 80%,不存在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悦达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4-021 号、临 2024-025 号)。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应收上海悦达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往来款9,454.37 万元及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不存在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悦达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4-037 号)。截至目前,关联交易合同已签署并支付相关交易款项,不存在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4-044 号、临 2024-047 号)。截至目前,已签署增资协议,不存在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4-045 号、临 2024-047 号)。截至目前,正在办理签署协议等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0 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