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9 17:30:06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279)
2024 年 12 月
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
关于果集司收购件散货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 18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3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00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298 号公司二楼一会议
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屈宏
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现场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组织情况并介绍来宾。
三、各位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果集司收购件散货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4.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审议《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休会 10 分钟,工作人员休会期间在监票人的监督之下进
行表决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七、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在第一百三十九条,新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等党建内容,修改第一百四十条党委主要职责、第一百四十二条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
(二)根据《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相应修改第一百四十一条党委会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以及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程序的相关表述。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优化
股份回购行为的审批权限。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须股东大会授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审议。
附件:《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重庆港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
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 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作出授权 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的,应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议案及股 议决议。
东大会决议中明确授权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限等内容。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第(三)项、第(四)项情形的,公司合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项、第(三)项、第(四)项情形的,公司合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 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
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履行预披露义务后,通
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履行预披露义务后,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
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
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
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
分之三十的担保; 分之三十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时,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时,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任
期按党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任 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
期按党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党组织机构设置 应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将党组织工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 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应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将党组织工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
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
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党组织要发挥领导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
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 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教育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 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入学习宣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真贯彻 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 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落实;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权;加强选人用人的领导,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履行公司党风廉 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组织履行监 落实;
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组 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 依法行使职权;
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 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
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队伍建设;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