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17:14:41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174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能日新”)于 2024 年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 亿元,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不超过 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琮翊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琮翊”)、控股子公司启东市依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晖能源”)的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62.71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南通琮翊、依晖能源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南通琮翊、依晖能源相关融资租赁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与永赢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所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额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保余额 保余额
国能日新 南通琮翊 1,200.00 - 1,200.00
国能日新 依晖能源 862.71 - 862.71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琮翊分别与永赢金租签署了《抵押合同》及《质押合同》,将南通琮翊下属项目发电设备抵押及项目应收账款质押给永赢金租;控股子公司依晖能源与永赢金租签署了《抵押合同》,将依晖能源下属项目发电设备抵押给永赢金租。上述事项已分别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依晖能源的少数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风险,反担保的期间与公司为依晖能源提供的保证担保期间一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琮翊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张雪辉
3、成立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
4、注册地址:海安市城东镇铁联路 3 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南通琮翊 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审
计) 计)
资产总额 20,942,218.90 17,868,858.09
负债总额 16,130,134.62 13,134,524.11
净资产 4,812,084.28 4,734,333.98
项目 2024 年 1 月-9 月 (未审 2023 年 1 月-12 月 (未审
计) 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266,509.10 -344,497.50
净利润 -1,331,730.88 -271,894.96
8、经公司核查,上述被担保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启东市依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汪付星
3、成立日期:2024 年 5 月 11 日
4、注册地址:启东市北新镇西苑路与牡丹江路交叉口北 340 米绿洲嘉园商业物业大楼五楼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有日新湖山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湖山”)61%股权,日新湖山持有依晖能源 100%股权。
7、被担保人财务指标:依晖能源设立后暂未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8、经公司核查,上述被担保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通琮翊新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永赢金租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金额为 12,000,000.00 元及相应租息。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抵押人:南通琮翊新能源有限公司
(3)抵押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抵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3、《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出质人:南通琮翊新能源有限公司
(3)质押内容:项目应收账款
(4)质押担保范围:出质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质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晖能源与永赢金租签订的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启东市依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永赢金租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金额为 8,627,069.36 元及相应租息。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抵押人:启东市依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抵押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