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8 16:57:5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12月25日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主要议程
(一)介绍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三)宣布投票结果;
(四)宣读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
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
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42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宫岩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宏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收费将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事务所最终协商确
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综合评估,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请审议。
2024 年 12 月 25 日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