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8 15:43:46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9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2 月 13 日向全体监
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稳健,内控措施健全、切实有效,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合法、审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原则下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且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有《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8。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