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皖新传媒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7 17:40:27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8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
(三)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事 4 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能保障募投项目有效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