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人乐: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12-13 22:35:43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
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通过在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高隆盛”)以及上市公司持有的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配销”)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的行为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开源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先后聘请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和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第三方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