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3 21:03:34
东华科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
所涉及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审查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会议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轮换年度审计机构的正常工作,符合财政部财会【2011】24 号、财会【2023】4 号等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查询大地泰华事务所的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信息,查验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梳理大地泰华事务所近年来业务开展等情况,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诚信状况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
3.大地泰华事务所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应切实加强内外部沟通,勤勉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4.一致同意聘任大地泰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郑洪涛 李立新 郭社增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