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2-13 20:31:35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5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52))。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选举周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冯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小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徐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杨棋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龚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腾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马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应选人数(2)人
案》
3.01 选举漆佳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郑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52)、《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53)。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位,独立董事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25日、12月26日和12月27日9: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邮箱:cdgxfz000628@163.com
联系人:王华清、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因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 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