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中科云网: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8:41:38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7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与会股东共计 457 人,代表股份 188,910,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19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142,87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56 人,代表股份 46,034,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4 人,代表股份 35,215,07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04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4 人,代表股份 35,215,07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0488%。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郭晓桦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87,865,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9%;
反对票 7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3%;
弃权票 2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4,170,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28%;
反对票 7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0%;
弃权票 2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88,017,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2%;
反对票 5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4%;
弃权票 29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4,321,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39%;
反对票 5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3%;
弃权票 29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中科云网002306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