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7:54:11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会议文件及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公司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时间要求,无法履行公司2024 年审计项目。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立信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综合考虑了审计需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可以保障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