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2 16:21:4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
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服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1号),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565,289股,发行价格为4.84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295,998.7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1,132.0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814,866.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1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51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资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 7,237.60 6,180.00 6,180.00
2 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项目 8,054.60 5,249.60 4,774.60
3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 1,200.00 300.00 3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21,492.20 16,729.60 16,254.60
注:上表中数据均为含税金额。本次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为 4,750,000.00 元,扣除含税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剩余 162,545,998.76 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美好服务”)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满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天美好服务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借款利率由双方协议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一次或分期向中天美好服务提供借款。中天美好服务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借款期限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续期。上述借款仅限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已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在本次批准的借款总额范围内,办理上述借款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74759793K
成立日期 2008 年 04 月 28 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天钱塘银座 409 室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傅东良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房地产经
纪;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停车场服务;养老服务;酒
店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
理;城市绿化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
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专业保洁、清洗、消
毒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物业
经营范围 服务评估;水污染治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集
贸市场管理服务;病人陪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
务派遣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
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职业中介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 否
人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635.85 32,323.38
负债总额 17,551.23 17,458.19
净资产 13,084.62 14,865.19
营业收入 32,348.39 24,959.89
净利润 3,517.86 1,780.57
五、本次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中天美好服务提供借款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实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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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天美好服务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和中天美好服务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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