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17:57:41
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4-044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月镜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6,8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48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5 名,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126,8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486%。
3、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8.54 万股,并于 2021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100,756,000股变更为134,341,4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9,631,53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056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4,709,86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9431%。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该部分股份
数量为 1,650,629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28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该部分股份数量合计 17,737,232 股,占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 13.203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该
部分股份数量为 756,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0.5627%,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512,1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0,0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534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1,46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4659%。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0,595,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79%。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5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6,8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486%。
2、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以当时公司总股本 134,341,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转
增后,总股本增至 201,512,100 股。除此之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5 名,分别为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阳志明”)、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
内容如下:
承诺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事由 类型
自明月镜片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承诺方严格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履行该承诺,
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月镜片公 2021 年 12 月 16 未出现违反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明月 日起至 2024 年 该承诺的情
镜片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2 月 15 日止 形。公司未出
首 次 现上市后六
公 开 丹阳志明; 的该部分股份。
发 行 陆岩;彭炜; 个月内股票
或 再 上海实业; 股 份 明月镜片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其股 连续二十个
融 资 谢公晚;谢 限 售 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交易日的收
时 所 公兴;曾少 承诺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 盘价低于发
作 承 华 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2021 年 12 月 16 行价(遇除
诺 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 日起至2022年6 权、除息时价
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格,下同),或 月 15 日止 格相应调整)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情况,承诺
的,本企业/本人持有明月镜片的股份锁 方无需延长
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股票锁
定期
首 次 在本人担任明月镜片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 开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 正常履行中,
发 行 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月镜片股份总数的百 承诺方严格
或 再 陆岩;彭炜; 股 份 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 履行该承诺,
融 资 谢公晚;谢 减 持 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月镜片股份。如本人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长期有效 未出现违反
时 所 公兴 承诺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 该承诺的情
作 承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 形
诺 守以上限制性规定。上述承诺不因其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1)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拟长期持有明
月镜片股票;(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
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
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明月镜
片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
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
首 次 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
公 开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正常履行中,
发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