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济神州:美股公告:临时报告8-K表格
公告时间:2024-12-10 2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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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 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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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K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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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
第 13 或 15(d)条规定提交的
临时报告
报告日期(所报告最早事件之日期):2024 年 12 月 9 日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BEIGENE, LTD.
(注册人章程中列明的注册人准确名称)
开曼群岛 001-37686 98-1209416
(注册地所在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委员会档案编号) (国税局雇主识别号)
c/o Mourant Governanc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94 Solaris Avenue,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主要办事处地址)(邮政编码)
+1 (345) 949 4123
(注册人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不适用
(如自上一份报告起有改动,则为公司曾用名或原地址)
若 8-K 表格的呈递旨在同时满足下列任何条例项下的注册人报告义务,请勾选相应方格:
根据证券法第 425 条发出书面通讯 (17 CFR 230.425)
根据交易法第 14a-12 条的征集资料 (17 CFR 240.14a-12)
根据交易法第 14d-2(b)条发出生效日期前通讯 (17 CFR 240.14d-2(b))
根据交易法第 13e-4(c)条发出生效日期前通讯 (17 CFR 240.13e-4(c))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 12(b)条注册的证券:
各类别名称 交易代码 注册所在之各交易所名称
每股代表面值 13 股 0.0001 美元普通股之美国 BGNE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
存托股
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之普通股* 06160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计入于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美国存托股份(ADSs)。普通股并未于美国上市交易,但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请标明注册人是否为 1933 年证券法第 405 条(17 CFR §230.405)或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2b-2 条(17 CFR §240.12b-2)定
义的新兴发展公司,如是,请勾选
如注册人为上述新兴发展公司,请标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针对证券法第 13(a)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的合规使用延长过渡期,如是,请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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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1 条 签订重大协议
2024 年 12 月 9 日(“签约日”),百济神州有限公司(“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作为贷款人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贷款人”)签订了一份离岸授信协议(“离岸授信协议”)。贷款人根据离岸授信协议提供 4 亿美元的非承诺和无担保的信贷额度(“信贷额度”),该信贷额度项下提取的每笔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但所有贷款必须在签约日后 18 个月内偿还。信贷额度项下提取的贷款的利率为浮动利率,利率为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加上适用的利差,自贷款提取之日起逐日计收利息,按季付息。信贷额度下提取的贷款用于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运营提供资金以及置换公司在他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离岸授信协议约定了财务承诺条款,要求公司保持一定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维持特定数额的合并口径净资产和合并口径现金余额,所有这些财务承诺要求是否得到满足需要每季度进行测试。离岸授信协议,在其他事项之外,还包含一些经营层面的承诺条款,其中包括:(i) 维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上市地位;(ii) 在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维持两个季度的未偿还本金的应付利息金额;(iii) 限制可能会对公司履行离岸授信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额外负债的产生;以及(iv) 保持对于关键专利的所有权以及其他与公司知识产权相关的承诺事项。离岸授信协议中还包含其他特定的承诺、声明和保证与违约事件条款,其中许多仅在对公司履行其在离岸授信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才会被违反或触发。
公司于 2023 年与贷款人签订了 4 亿美元的非承诺和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协议(“现有信用贷款”),该协议将于
2025 年 1 月终止。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从现有信用贷款中提取 3.8 亿美元,并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偿还
现有信用贷款中的 3 亿美元,从而将未偿还余额降至 8,000 万美元,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1 月全额偿还。剩余的
8,000 万美元仍受现有信贷额度的限制,但将计入离岸授信协议的可用额度。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离岸授信协议项下没有任何未偿还贷款。
上述对离岸授信协议条款的描述并不完整,其全部内容均以协议全文为准,公司已将协议全文作为附件提交。
第 2.03 条 注册人直接金融债务或资产负债表外安排债务的产生
参见第 1.01 条中的披露,该披露通过引用纳入本第 2.03 条。
第 9.01 条 财务报表及附件
(d) 附件
附件编号 说明
10.1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签订的离岸授信协议
104 临时报告 8-K 表格的封面,采用内联 XBRL 格式
附件列表
附件编号 说明
10.1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签订的离岸授信协议
104 临时报告 8-K 表格的封面,采用内联 XBRL 格式
签字页
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委托下列经正式授权的签署人代为签署本报告。
BEIGENE, LTD.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签署人:/s/ Chan Lee
姓名:Chan Lee
职位: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贵司的权益,请贵司在签署本协议前认真阅读本协议全文,尤其是加黑加粗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要求我行予以说明。如贵司仍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贵司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
离 岸 授信 协议
编号:2024离字第112601号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授信申请人:BeiGene, Ltd.(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注 册成立并在美国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股票代码:BGNE)、香港联合交易
所(港股代码:HK06160)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A股代码:688235)上 市的公司,其公司编号为247127)(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通过其离岸业务部向乙方提供授信额
度,供乙方使用。现甲方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
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为免疑义,本协议条款前打“×”的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于本协议项下交易,该条款也不会对本协议任何一方创设或施加任何权利或义
务。
第1条 授信额度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美元肆亿元整的授信额度。其中(以下打“√”选择):
循环额度 美元肆亿元整;
一次性额度 / 币 / 元。
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保函、
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具体业务种类以本协议第3.1 条的约定为准)。循环额度是指授信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可连续、循环使用
的前款所述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
一次性额度是指授信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前款所述各类授信业务的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甲方所批准的一次性授信额度金额。乙方不得循环使用一次性授信额度,乙方申请叙做的多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