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20:10:38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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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为 394 家上
市公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其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7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瑞,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艳君,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
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2023年度审计服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审议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