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西藏旅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19:26:09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牟妮妮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绎”)作为西藏旅游持股占比 80%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结果未达预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稳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公司拟将江西新绎 80%的股权出售给荣成新锦成文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新锦成”)。转让完成后,江西新绎不再纳入西藏旅游的合并报表范围,荣成新锦成成为江西新绎持股占比 80%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与此同时,公司对江西新绎享有的债权同步转由荣成新锦成承接。股权、债权转让事宜以交易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为准,详请参考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4-052 号)。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