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17:00:30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105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249.8685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同时由于 3 名激励对象离职,28 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全部行权条件,其中子公司澳洲卫安 1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为 0%,公司已注销上述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可申请行权人数为 38 人,可申请行权数额为 249.8685 万份,行权价格为 2.00 元/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自 2023 年 3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共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3、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17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8 名对象授予 6,550.00 万
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授予股票期权为 1,015.00 万份,行权价格
为 2.00 元/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5,535.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5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 1,005.00 万份,登记人数 42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6、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5,332.00 万股,登记人数 121 人。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7、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 2 名已离职的首次激励对象的 1,13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8、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9、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向 157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的 1,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 日,授予价格为 1.25
元/股。
10、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
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1、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1,199.10 万股,登记人数 148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12、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该 6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33,750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即 1.2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13、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公司办理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禁手续,实际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116 名,实际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5,258,614 股,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4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1,015.00 万份
3、授予人数:43 人
4、行权价格:2.00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3 年 6 月 1 日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1、第一个等待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股票期
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符合行权条件
序号 股票期权行权需满足的条件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
(一 无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