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15:32:14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8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科技术”)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
1、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和可行权期”中“四、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 年 10 月 9 日发布的《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1)(公告编号:2024-015)(公告编号:2024-036)(公告编号:2024-058),在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行权股份合计为 26.8585 万股,尚余 24.4415 万股未行权,现公司拟对预留授予(第一批次)中尚未行权的24.441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1、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八、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规定,“首次授予以及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期内,公司同时满足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两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 10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满足其中一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 5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两项业绩考核指标均未满足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上述由于未完全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达到行权要求的部分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 不低于 20.50亿元 不低于 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 不低于 21.50亿元 不低于 3,0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 不低于 23.50亿元 不低于 8,000万元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 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利润”以合并口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 2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合计 105.00 万份股票期权。
2、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离职”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获授 40.00 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69.4415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 注 销 已 获 授 但 未 行 权 股 票 期 权 的 议 案 》( 公 告 编 号 : 2024-064)。《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
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影
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