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9:21:00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考虑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
策效率,2025年度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433,685.07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
及其所属企业等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总计约1,433,685.07万
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4年度预计金额 2025年度预计金额
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 向关联方销售、向关联方提
其他关联方 供劳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1,466,045.94 1,377,738.48
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 从关联方采购、接受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劳务 67,298.93 54,446.59
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 房屋租赁和综合服务等 1,500.00 1,500.00
合计 1,534,844.87 1,433,685.07
注:1.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度为1,534,844.87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达到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度交易额度。
2.其他关联方主要是股权托管给中国建材集团及所属企业的企业或由关联自然人
担任董事、高管(上市公司及所控制企业除外)的企业。
关于关联交易预计的说明:
(一)中国建材集团在国内水泥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水泥及熟料产能稳居行业第一,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水泥技术装备工程系统集成服务商,公司上下游市场竞争格局导致公司与其天然不可避免发生大量关联交易。2025年,受水泥行业周期影响,预计国内新增整线机会有限,受“双碳”“双控”“数智化”“设备更新”等政策驱动,中国建材集团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国内以绿色低碳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产业优化升级需求持续释放,公司与关联方在矿山运维、固废处置、绿能替代、智能化改造等领域合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公司与水泥企业的协同有望持续得到加强。
(二)中国建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世界领先的非金属材料制造商和资本投资公司,旗下多家大型建材生产和服务企业,水泥、商混、石膏板、玻璃纤维、风电叶片等业务规模居世界第一;超薄电子玻璃、高性能碳纤维、锂电池隔膜、超特高压电瓷等多项新材料业务行业领先。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的背景下,随着“海外再造”战略加速推进,未来各方在“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方面与公司合作将更加紧密。
(三)随着水泥价格和行业盈利的探底,水泥行业在供给端出现积极变化,包括行业自律的共识凝聚和错峰生产执行力度增强,2025年国内水泥需求下行的速度有望趋缓,但供需平衡充分修复和行业景气回升仍待观察。鉴于2025年投资端预计趋于谨慎、国内需求不足、境外投资环境复杂多变等因素,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业务合同能否按计划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相应略有下降。
在实际执行中如关联交易合同超出预计金额,公司将对超出部分单独履行审批程序。同时,在预计范围内公司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内部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法定代表人:周育先,注册资本:1,713,614.628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建材集团的唯一股东为国务院。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70,509,454.43万元,净资产23,554,580.3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4,751,094.62万元,净利润1,337,832.53万元。
截至目前,中国建材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法定代表人:周育先,注册资本:843,477.07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机械设备研发;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建材股份17.61%股份、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建材股份15.06%股份、中国建材集团持有中国建材股份7.55%股份。
经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8,889,792.40万元,净资产19,351,408.7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021,643.40万元,净利润1,040,065.00万元。
截至目前,中国建材股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主要关联方情况
主要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及所属公司 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祁连山水泥股权由中国交建、中国城乡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中国交建、中国城乡及祁连山水
泥同意委托天山股份对祁连山水泥
100%股权提供托管服务。
(四)关联关系
中国建材集团是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建材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其他关联方长期从事水泥、骨料、石膏板、玻纤、复合材料、新材料等建材投资、生产、服务等业务领域,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履约风险较小。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租赁性和综合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土地租赁和综合服务的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签订相关合同。
(二)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邀请业内知名公司参与投标,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通过对参与投标的各公司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综合评价,参考市场同类产品价格,选择价格、付款条件、履约能力等最优的公司,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一般以同一设备在市场上的价格区间或第三方价格作为参考。
(三)接受关联方劳务:公司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内部综合单价底线,邀请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市场信誉较好的公司参与投(议)标,在综合单价底线的基础上选择价格、付款条件、履约能力等最优的公司,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定价参考同类服务第三方价格或市场价格。
(四)向关联方提供设备及劳务服务:公司采取投标或议标的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设备及工程承包、运维等服务,投标或议标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根据具体项目以“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价格。付款方式遵循公司的基本要求。
公司将严格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根据以上定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