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6-00097号)
公告时间:2024-12-06 19:03:59
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6-0009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6-00097 号
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 1 至 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1 至 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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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成立,
取得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04062292387C 的营业执
照。本公司成立初由周林魁出资 75 万元、持股 75%,朱莉娜出资 25 万元、持股 25%。本
次出资业经福州五缘有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福五缘会(2013)第 34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变更为 1000 万
元,新进股东周清平认缴出资 425 万元,新进股东朱淑华认缴出资 250 万元,原股东朱莉
娜认缴增资 225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第一期出资额,
周清平实缴 105 万元,朱淑华实缴 50 万元、朱莉娜实缴 25 万元,本次出资业经福建中正
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正恒瑞资报字[2013]第 475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2015 年 1 月 12 日原股东股东周清平将所持本公司 42.5%股
权转让给原股东朱淑华。经股权转让后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变为股东朱淑华认缴出资 6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7.5%;股东朱莉娜认缴出资 225 元万、占注册资本的 25%;股东周林魁认缴出资 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2018年2月22日公司原股东朱莉娜将所持本公司25%股权,认缴出资额为 25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股东付斌,原股东朱莉娜退出本公司。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 元万变更为 3,000.00 万元。新进股东福州德塔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068.60 万元。原股东朱淑华认缴增资 371.10 万元元,原股东周林魁认缴增资 150.00 万元,新进股东付斌认缴增资 410.30 万元。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2018 年 6 月 27 日,原股东朱淑华将所持本公司 4.87%的股
权,转让给原股东福州德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股东朱付斌将所持本公司 4.51%的股权转给原股东福州德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后出资情况为股东出资
情况周林魁出资 225.00 万元,持股 7.5%。股东付斌增资 525 万元,持股 17.51%。股东朱
淑华出资 900.00 万元,持股 30%。股东福州德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350.00万元,持股 45%。
2019 年 5 月 20 日,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与
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及全体股东之投资协议》,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 8,360.00万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以及购买自然人股东股权,协议签订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93.75 万元。出资情况为股东朱淑华出资 881.25 万元,持股 19.18%;股东福州德塔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350.00 万元,持股 29.39%;股东付斌出资 520.00 万元,
持股 11.43%;股东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1,745.63 万元,持股 38.00%;股东共青城德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91.88 万元,持股 2%。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2022 年 09 月 30 日,共青城德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持有的 2%股权转让给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股权转让后出资情况为股东朱淑华出资 881.25 万元,持股 19.18%;股东福州德塔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出资 1,350 万元,持股 29.39%;股东付斌出资 525 万元,持股 11.43%;
股东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1,837.50 万元,持股 40.00%。
公司法定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南大道 30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海
峡科技研发区 D 座 17 层 1701、1702、1703、1705、1706。
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淑华。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蓄电池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以签字人及其签字日期为准
(四)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6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福州云起金属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 级 51% 51%
福州德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级 100% 100%
AGG POWER TECHNOLOGY (FUZHOU) CO., LIMITED 全资子公司 1 级 100% 100%
福州德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2 级 100% 100%
AGG POWER TECHNOLOGY (UK) CO., LTD 全资孙公司 2 级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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