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8:48:3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自控”、“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对智能自控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门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对象:智能自控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门人员
主讲人:中原证券保荐代表人方羊
培训主要内容:《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规则要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权益分派要点及关于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的解读。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中原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智能自控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内容。现场培训中,中原证券讲解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规则要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人员行为规范、减持细则及解读、处罚案例等事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权益分派要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现金分红细则及解读、当前规则对上市公司影响、上市公司如何做好现金分红相关工作、处罚案例等事项)及关于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解读(包括主要内容及解读、并购案例等事项)。现场培训后,中原证券向智能自控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
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供自学。
二、培训内容简介
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就《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规则要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权益分派要点及关于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的解读进行了培训。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期间,智能自控参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培训课件,保证了本次培训顺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更加全面、细致的掌握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 羊 刘 政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