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8:45:04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1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安仓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6.7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路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备查文件
1、《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