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8:24:32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9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并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0 月,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69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6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约 24,144.38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斌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珺女士,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宪锋先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0 余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并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皓国际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行情决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其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一致认可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德皓国际具备专业的审计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德皓国际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