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7:37:34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湖南华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同意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号)。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鸿晖新能源基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之“(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合同所述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6,567.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