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4 19:26:09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5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 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丁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764,069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金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颜廷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3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魏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4,9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海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中: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魏彬,男,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注册建造师。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苏州旭杰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技
术员、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2015 年 10 月至今,历任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TC 事业部总工程师、工程管理中心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赵彬,男,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管理商学
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9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就职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
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就职于江苏东大
舟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4 月就职于江苏东恒(苏州)律师
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苏州)律师事务所,任执行主任;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2 月就
职于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3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汉盛苏州管委会主任(管辖苏州地权汉盛四家分所)。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袁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正尧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中: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正尧,男,199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扬州大学,本科。
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就职于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任项目副经理;2018 年 9 月 至 2024 年 11 月,就职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营销中心,任销售工程师。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倪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中: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倪佳,女,198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锡太湖学院,本
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苏州旭杰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 至 2017 年 9 月,就职于中科威发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就职于苏州蓓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
于苏州保祥建筑产业有限公司;2021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行政人事部经理。
倪佳女士将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如下
审查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4、《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