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04 18: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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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4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654 号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松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松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松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松原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47元,共计募集资金 33,67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6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0,41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86.5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128.4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88 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2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1,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6.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0,40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
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93.11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0,210.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 331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9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月 30 日 备注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960400104001 首 次公 开
限公司余姚分行 6238 30,415.00[注 1] 已销户 发 行募 集
资金专户
小 计 30,415.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4701083602 488.44
司宁波余姚支行 908888 向 不特 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960400104001 1.39 对 象发 行
限公司余姚分行 9471 可 转换 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49039305100 40,404.00 [注 2] 819.81 司 债券 募
司宁波支行 01 集 资金 专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4701082719 户
司宁波余姚支行 116666[注 3] 660.39
小 计 40,404.00 1,970.03
合 计 70,819.00 1,970.03
[注 1]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128.43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
额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经支付并置换
[注 2]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210.89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
额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经支付并置换
[注3]银行账号8114701082719116666的募集资金专户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松原 (安徽) 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和附件 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变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将新增“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七里江二期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项目地点变更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更好
地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强化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系列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变更募集资金 11,567.42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1.12%。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年
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并将“测试中心扩建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调整募集资金额为 2,651.29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9.4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该项目采购的设备交付安装时间超出原定计划时间,无法按原定计划在 2023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测试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调整至2024 年 8 月。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其中:拟投入 投资总额 其中:拟投入募
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