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04 17:34:3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就巨一科技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4年11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7,303,35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316,5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17,092.48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股份 10.4575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7,303,350 股变更为 137,198,775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37,198,775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316,56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二、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16,566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1、按照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22.29 元/股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 0;
(2)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股份 10.4575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7,303,350 股变更为 137,198,775 股。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对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总额进行了调整。
(3)公司总股本为 137,198,775 股,扣减回购专户中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
回购的 1,316,566 股 A 股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35,882,209 股;
(4)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5,882,209×0.22)÷137,198,775≈0.2179 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22.29-0.2179)÷(1+0)=22.0721 元/股。
2、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11月9日)的收盘价22.29元/股计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1)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5,882,209×0.22)÷137,198,775≈0.2179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2.29-0.2179)÷(1+0)=22.0721 元/股
(2)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指参与分配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2 元(含税)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2.29-0.22)÷(1+0)=22.07 元/股;
(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2.07-22.0721|÷22.07≈0.01%。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属于的情形: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
配。
(二)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的收盘价 22.29 元/股
计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巨一科技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凯 葛自哲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