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04 16:45:51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证券代码:601199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中心(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 66 号)。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主持人:董事长华锋先生。
三、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介绍参会人员。
五、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表决。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南水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独立董事沙昳女士、林红女士任期届满辞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补选张熔显先生、李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熔显:男,1975 年 2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 8
月—2001 年 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信贷员;2001 年 2 月—2023 年 4 月,任
深圳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3 年 4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 年 9 月-2023 年 10
月,任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任个体工商户-锡山区德恒方管理咨询中心经营者;2016 年 9 月-至今,任无锡润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无锡奥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11 月—至今,任无锡春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公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张熔显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庆华:男,1977 年 6 月生,本科学历,律师。2000 年 8 月—2002 年 10 月,
任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从事法律工作;2003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李庆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