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20:36:42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跃杰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60,75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 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根据《《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被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辞职、
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据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000股,针对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针对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该议案尚需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
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或调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保方式。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实施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和担保相关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根据公司财务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由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循环投资,滚动使用。该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