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9:18:38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4-03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曹余华、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 2024
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持有公司股份 12,141,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3%)的股东无锡市鑫石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石投资”)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487,30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鑫石投资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
获悉其在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39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1,697,3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0.34%;合计减持 5,087,600 股,占
总股本比例 1.02%。上述权益变动后,鑫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054,012 股,占
总股本比例 1.41%;鑫石投资持有股份比例由原 2.43%降至 1.41%,变动比例达
1.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鑫石投资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的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A幢十层1013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2日
股票简称 贝斯特 股票代码 300580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5,087,600 1.02%
合计 5,087,600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2,141,612 2.43% 7,054,012 1.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41,612 2.43% 7,054,012 1.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
至本公告日,鑫石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是□否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