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展: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9:17:02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4-101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允众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允众”)、海南满天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满天星”)等
担保金额:为浙江允众提供担保金额 1 亿元,为海南满天星等提供担保金额 6.5688 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225.31 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 161.48 亿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的进展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11月27日,公司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函》、公司控股子公司瑞安市中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中宝”)与浙江浙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抵押合同》,为浙江允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不动产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1亿元。
2024年12月,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签订了《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等协议,为控股子公
司海南满天星、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美丽洲”)、上海新湖天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6.5688亿元。
(二)本次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 30 家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 245 亿元,对 5 家合营和联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和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29、039号)。
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允众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允众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10 月,系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强富;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注册地:浙
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711 幢 2 单元 308-8 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允众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南满天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满天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系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红燕;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龙海风情小镇起步区L9-2商业A,经营范围:旅游业开发经营,房地产经营开发,体育赛事,医疗养生,酒店管理,体育健身,观赏养殖动植物,高尔夫球培训,工艺美术品,服装,体育用具,日用百货零售,旅业开发的咨询策划服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满天星资产总额15.53亿元,负债总额16.16亿元,净资产-0.63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0.7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海南满天星资产总额15.40亿元,负债总额15.98亿元,净资产-0.5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0.04亿元。
海南满天星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华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鸽宝山,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湖美丽洲资产总额16.64亿元,负债总额8.78亿元,净资产7.86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亿元,实现净利润0.60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新湖美丽洲资产总额15.83亿元,负债总额10.42亿元,净资产5.4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实现净利润-0.19亿元。
新湖美丽洲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新湖天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新湖天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忠祥;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701A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天虹资产总额76.71亿元,负债总额72.24亿元,净资产4.47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0.09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天虹资产总额90.79亿元,负债总额86.39亿元,净资产4.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0.07亿元。
上海天虹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的 审议 本次担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 债权人 主债务 实际发 担保方式 的担 保后的 融资 保证期间 有反 担保内容
方 本金 生日期 保额 担保余 期限 担保
度 额
担保人承担保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转债兑付本金、利
证责任的期间 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衢州发展 连带责任保 自可转债计算 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证金利息或
证担保 利息之日起至 担保手续费、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差旅费用等)和
可转债到期后 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及发行人对可转债持有人的一
浙江允 可转债 2024- 1.00 不超 满三年之日止。 切承诺和保证等。
众 持有人 1.00 11-27 0 【注 1】 过 26 否 债务人在“浙江允众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私募
个月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项下应当支付的全部款
不动产抵押 2024年11月27 项,包括但不限于可转债本金、利息以及复利、罚
瑞安中宝 担保 日起至 2027 年 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
1 月 7 日止 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
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抵
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所支出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浙商资产履行的所有义
衢州发展、海南 海南满 浙江省 连带责任保 务;2、债务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
灵泉企业管理有 天星、 浙商资 2024- 证担保、抵 自该笔债务期 的任何义务而给浙商资产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
限公司、浙江允 新湖美 产管理 6.5688 12【注 押担保、质 6.0 6.5688 48 个 限届满之日起 是 失;3、浙商资产为实现本协议项下权利、或由于债
升投资集团有限 丽洲、 股份有 4】 押担保【注 【注 2】 月 三年 务人违反主合同、或由于公司违反本协议而导致浙商
公司、新湖地产 上海天 限公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