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位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12-03 18:08:04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会议材料目录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律 ......2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3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题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
议题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9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律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的会议纪律。
一、经公司审验后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列席人员及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
二、进入会场后,请按次序或安排就座。会议期间,请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打断别人的正常发言。
三、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不得干扰、扰乱会议进程。
四、股东发言顺序按持股数量排列。
五、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超出此限的大会秘书处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董事、总经理、监事或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六、股东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可采取口头发言或书面形式,但口头发言时间应服从大会秘书处安排。
七、股东、列席人员应当爱护会议文件,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签署、确认本次会议有关文件、决议等。
八、股东必须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他股东的表决。
九、股东、列席人员及其他与会者必须对本次大会内容负有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规定的保密义务。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有效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审议并按自己的真实意思表决。
投票时,在议案下方的“赞成”、“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只能选一项),并在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票统计。
三、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投入票箱,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四、统计表决投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由律师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签到
二、宣布开会(15:00)
由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纪律》《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三、介绍参会人员并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和提问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议题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含子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业务。现将事务所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家;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
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辉,202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6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未 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类型
姜纯友 2022/3/14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措施 委员会上海专员办 年年报审计项目
姜纯友 2022/12/22 自律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措施 年年报审计项目
李峻雄 2022/12/22 自律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措施 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
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议题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