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华阳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03 15:31:46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孙国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同意公司聘任决定,其任职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志军、季君晖、上官泽明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