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时间:2024-12-02 18:17:38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证券代码:00087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
杨玉峰 牛国君 胡建东
吕必波 张学栋 潘桂岗
金 华 明旭东 梁 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
王海民 孔 辉 杨青春
王海国 刘 阳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于剑宇 孔德奇 叶绍义
陈喜庆 刘 爽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37,062,452 股
2、发行后总股本:3,627,270,626 股
3、发行价格:5.08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52,277,256.16 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184,836,617.43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837,062,452 股
2、股票上市时间:预计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市首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14 名,其中吉林能投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特别提示...... 1
释 义......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22
五、财务数据 ...... 2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7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9
九、备查文件 ...... 29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吉电股 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份
吉林能投、控股股东 指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实际控制人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 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认购邀请书》 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发行方案》 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上市公告书、上市公 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告书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国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会计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9 月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JILIN ELECTRIC POWER CO.,LTD.
股票简称 吉电股份
股票代码 000875.SZ
法定代表人 牛国君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79,020.8174 万元 1
成立日期 1993 年 4 月 28 日
上市时间 2002 年 9 月 26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123962584G
邮政编码 130022
董事会秘书 刘爽
电话号码 0431-81150932、0431-81150933
传真号码 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 jdgf@spic.com.cn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
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
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服务(由分支机构凭
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中经销单台出力大于等
于 20 蒸吨、1 小时锅炉燃用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
染燃料,不在长春市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
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公司经营范围 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自有
房屋租赁。电力项目科技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四级
(申请人在取得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电力设备加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及设备试验
服务。火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境工
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咨询与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1: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未完成本次新增发行股份的工商登记,注册资
本为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情况。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2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