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16:59:13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一、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4 名非
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非独
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八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八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 15:00 时前以本
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将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推荐人应当说明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8、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9、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下同);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推荐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推荐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完整的书面意见以及候选人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4 年 12 月 15 日 15: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赵青
(二)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三)电话:0591-87307399
(四)传真:0591-87307336
(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 号
(六)邮政编码:350015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附件: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被推荐人信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载任职条件 □ 是 □ 否
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 是 □ 否
证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 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