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1-29 18:04:3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
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袁皓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石佳友 袁皓 JESSE ZHIXI FANG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