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17:37:03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已触发“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
一、 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4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 号)文同
意,公司 4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富淼转债”,债券代码“118029”。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富淼
转债”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4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0.26 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0.2460 元
/股,2023 年 6 月 5 日起转股价格从 20.26 元/股调整为 20.01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
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413
元/股,2024 年 5 月 27 日起转股价格从 20.01 元/股调整为 19.77 元/股。 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富
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 公 司 决 定 向 下 修 正 转 股 价 格 , 公 司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6.80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富淼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富淼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