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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29 15:56:33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 C栋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投资者。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及前述登记文件递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室
邮编:518126
传真:0755-27780676(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同益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吕雅萍
联系电话:0755-21638277
传真号码:0755-27780676
电子邮箱:tongyizq@tongyiplastic.com
本次会议会期约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38
2、投票简称:“同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
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受
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 √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
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以其持有的
全部股数),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勾,上述选项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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