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赛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8 18:49:4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赛车”、“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洋赛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峻驰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峻驰”)拟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江津支行申请银行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重庆峻驰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鉴于控股子公司重庆峻驰的其他股东按其所享有的权益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洋赛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洋赛车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华洋赛车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朱 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