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9:26:31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68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容诚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服务合同到期,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拟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对变更事宜表示理解和支持,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信息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致同提供服务的与公司所在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杨志,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曾于 2017年至 2018 年为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东旭,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丽雯,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最终合并范围、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已连续 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受聘期间,容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按时为公司出具了各项审计报告,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对容诚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感谢和敬意。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与公司的服务合同到期,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拟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对变更事宜表示理解和支持,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会在认真调
查、评议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据此,委员会一致同意提议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