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8:54:33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3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68)。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
午 10:00 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平贵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境外公司股权和公司债权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平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485,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6.16%,具备作为临时提案人的资格。陈平贵先生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境外公司股权和公司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转让境外公司股权和公司债权的议案》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发布于《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10:00-13:00,下午 16:00-19: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8”,投票简称为“贝
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8160
传真:0990-6918160
联系邮箱:guoqian@beiken.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